過火後,曾經住人的地下室隔斷間里牆壁被熏黑 攝/法制晚報記者 郭謙
  法制晚報訊(夜線報道組) “反映了兩年都沒人管,現在終於出事了。”昨日上午9點多,朝陽區愛這城甲2號院9號樓地下室起火,所幸撲救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。多位小區居民表示,此處地下室原為居委會辦公地點,居委會搬出後被打隔斷出租。居民多次進行投訴,但始終無人出面管理。據居民和小區物業稱,該地下室歸八里莊街道辦事處所有。
  今天上午,八里莊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,今年年初,街道已就打隔斷一事將地下室租用方告上法庭,目前已經開庭一次。
  現場起火地下室 隔斷間還住人
  昨晚8點多,當記者來到位於朝陽路附近的愛這城甲2號院時,9號樓周圍仍能聞到濃重的焦糊味道。
  在該樓南面的地下室入口處,還堆放著幾個被燒得焦黑的床板和床墊骨架。有些租戶返回現場,查看那些在滅火過程中被浸泡的物品。
  記者註意到,該地下室經過打隔斷,已被分為了至少六七十間房屋,目前仍住有大量租客。在地下室西北角的108室,四面牆壁被燒的焦黑,窗框也發生了變形。在過火之後,屋子的弔頂裝飾也所剩無幾。
  火災還殃及到了隔壁的106室,該屋的部分牆體和屋頂也受到了損毀。
  據租客介紹,昨天上午9點多起火時,這兩間屋內並沒有人在,所以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。
  “9點20多,接到物業電話讓我們趕緊下樓。”家住9號樓的張先生回憶,當他們沿樓梯撤離時,樓道內已充斥著濃煙,濃煙一度蔓延到了16層的位置。
  “被嗆的不行,我們都是拿毛巾捂著嘴出來的。”張先生告訴記者,事發後,不少老人和孩子,都因住在高層未來得及撤離。
  在消防隊趕到後,這場火災才得以撲滅,目前起火原因尚在調查當中。
  調查居委會辦公地 成了地下群租房
  說起昨日上午的這場火災,居民們除了大呼危險之外,說的最多的一句就是:“終於出事了。”
  多位居民向記者證實,自從前年該樓地下室被對外出租住人後,他們就一直在進行投訴。而在此之前,這裡則是居委會的辦公用房。
  其中居民李女士告訴記者,在入住小區之初,地下室的格局並非現在這樣。“比如今要敞亮好多。”
  但她稱,在居委會搬走後空置了半年,陸續就看到有工人進出地下室進行改造。當時,居民得到答覆是進行內部裝修。
  李女士特意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有幾十人簽名的聯名信。從前年發現地下室被打隔斷出租後,居民們就一直反映該問題並寫了聯名信反對此事,但始終無人出面解決。
  多位居民稱,他們收到的反饋是,該處地下室歸八里莊街道辦事處所用。而愛這城物業的工作人員也證實,9號樓地下室歸八里莊街道所有,至於是何人出租則並不清楚。目前物業方面正在儘力和街道反映,解決此事。“之前他們跟我們說裝修完辦公用,不知道怎麼就住進去了那麼多人。”
  昨晚在起火的地下室,一名自稱管理員的女子表示,自己也是經人介紹來這裡工作。而她所提供的“老闆”電話,則始終無法接通。
  回應街道稱將租用方告上法庭
  今天上午,八里莊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,今年年初,街道已經和出事地下室的租用方對簿公堂,目前已經開庭一次。
  該負責人表示,該處地下室最早是社區的服務中心,後來出租給了一家公司。當初公司承諾不將該地下室挪作他用,只是作為倉儲之用,但是後來還是做成了出租房。
  街道方面在此期間清理多次,但清理之後出租房的情況依然存在,於是街道在今年將該公司告上法庭。
  該負責人表示,火災發生之後,街道方面又在與該公司溝通相關事宜,敦促該公司儘快清理租戶,而由於目前與租用方的合同還沒有到期,因此街道只能用法律手段進行解決。
  文/夜線報道組  (原標題:兩年沒人管 地下室“火”了 事發朝陽區愛這城小區 隔斷六七十間群租遭居民反對 街道稱已將承租方告上法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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